台中5年前爆發鉛中毒案,二審今天(27日)宣判,包含盛唐中醫、九福中醫負責人,呂志霖和洪彰宏,都獲得減刑,至於歐姓藥商,也從原本的6年改判4年2個月,不過被害者之一的台中市議員張彥彤表示,不管刑事判決如何,他們都不會和解。

前年一審判定,盛唐中醫負責人呂志霖,二審合計判處7年3個月,總共234罪供應調劑禁藥,179罪7個月以上,5年不能易科罰金、不能服社會役,55罪2年可服社會役檢察官不一定會准,偽造3個月可易科罰金,檢察官7年6個月,這次二審改判5+2年,其中2年可服社會勞役,九褔醫師洪彰宏,則是從7年2個月減為6年,改判原因一審是以每開一次藥,就定一罪總計1千多罪,二審認為應該改以病患人數定一罪,加上呂志霖在二審宣判前,先行支付19名被害人,超過1千4百多萬的賠償金以求緩刑。
至於提供藥材的藥商歐國樑,一審6年二審改判4年2個月,主要是法官認為雖然把鉛丹當硃砂賣有過失,但醫師有專業和責任檢視藥材,不應該把藥開給病人,難以認定藥商過失和鉛中毒有因果關係,藥業公司則從原本80萬,改裁罰70萬罰金。
至於民事部分,當年鉛中毒案被害人數多,由台中市府代位求償,依消保法請求5倍的懲罰性賠償金,盛唐中醫師呂志霖、九褔中醫師洪彰宏、欣隆藥業、歐國樑,應連帶給付賠償金總共12億7,000多萬,消基會進行團體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