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消費到底是算人頭,還是只要點餐符合總數就好,有民眾和3名朋友到新北市一家冰品店消費,發現菜單上註明「每人最低消費120元」,以為只要四個人湊到480元就好,沒想到才點完餐,服務生卻說必須每人點一樣,民眾覺得根本不公平,對此消保官說,業者有權決定,低消要用人頭計算還是滿額制,不過必須在菜單上標明清楚,避免造成糾紛。
民眾:「到了到了就是這裡,看起來都好好吃喔。」
新鮮水果搭配冰淇淋鬆餅,冰沙飲料通通有,標榜來自比利時的創意口味,位於新北市板橋的冰品店,下午茶時段吸引不少客人光顧,坐下來點餐,卻碰到狀況。
民眾:「那就點一個香蕉船。」店員:「一個香蕉船嗎?那不好意思,因為我們這裡有低消,所以有一個人還要再加點一個東西。」民眾:「可是我們2個人低消260,我們點的東西不是已經超過了嗎?」店員:「就是沒有累計制,不能加起來。」
挑好餐點才知道,原來店裡消費採人頭制,跟一般店家的滿額制很不同,金額不能累計,規定每人最低消費是120元,2人240,再加服務費,合點一份香蕉船,價格320元,怎麼算都超過低消,卻還得加點一杯紅茶,就因為店家規定點餐要算人頭,一頓下午茶,兩人花費將近500元。
民眾:「一般台灣就是低消合計的啊,好像還沒有餐廳是個別的吧。」
新北市消保官周繼雄:「最低消費,這個部份的相關資訊應該要充分揭露,要完整,不管在菜單上面或是在一般告示上面。」
業者公關:「點餐前我們都會告知,我們一個人至少要點一項餐點,未來在菜單上,會加更多的詳細解釋。」
做生意訂低消,就是要確保上門客人至少點一道餐點,但菜單和告示沒有清楚標註,惹來消費者抱怨,業者承諾改進,點餐前也再三提醒,讓民眾有機會更換餐點,執行生意規矩,也希望不會壞了客人用餐興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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