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前,彰化一名單身女子被勒斃在獨居的透天厝,令人驚訝的是,法醫解剖發現她懷有身孕,連親友都不知道。警方抽絲剝繭,查出小她14歲的劉姓男子涉有重嫌,但案發後人間蒸發,1個月後,警方循線掌握他的行蹤,並在關鍵時刻喊了一聲他的名字、確認身分,順利將他逮捕,但他就是不肯坦承犯行;警方找來劉母苦勸,最後劉母一句:「我會等你回來!」終於讓他俯首認罪。
2008年9月,彰化縣北斗鎮發生一起命案,39歲的死者小蓉(化名)家境優渥,父親在黃金地段買了1棟透天厝,1樓讓她收租,2、3樓由小蓉居住,她常回家探視父母,每天都會與母親通話,但連續數日音訊全無,電話也沒人接,母親覺得奇怪,拿鑰匙從後門上樓查看,驚見愛女陳屍3樓樓梯間,嚇得立刻向彰化縣警局北斗分局報案。
勘驗勒痕 斷定為他殺
警方到場採證,發現屍體已腫脹,研判死亡數日,因挪動屍體到殯儀館時,看見死者脖子上綁了一條繩子,且現場無外力侵入痕跡,加上父母都說死者很宅,除了少數閨密,朋友不多,不可能與人結仇,初步研判是上吊自殺。但小蓉母親說:「不可能!女兒失聯前一天,還回家跟我們有說有笑,她沒有經濟壓力,生活無憂無慮;沒有男友,不會有感情糾紛,沒有理由自殺!」
當年偵辦此案的北斗分局偵查隊副隊長詹前祈(現任台中市警察局烏日分局偵查隊長)告訴本刊,警方直覺反應的誤判,很快就被糾正,因為第一次鑑識小組檢視屍體時,只看到脖子上有繩子,加上屍體腫脹,沒有仔細勘驗勒痕,等到法醫相驗,見到勒痕在脖子中間,立刻斷定是他殺。
詹前祈指出,上吊的勒痕一定在下巴,但若遭勒斃,施力方向是由前往後,勒痕會在脖子中間,而且有時候不只一道,甚至常出現死者抵抗、掙扎時的縱向抓痕(吉川線)。既然是他殺,詹前祈特別詢問小蓉的母親,確認案發時門窗均由內反鎖,警方因此研判,凶手肯定是熟人。
問題來了,警方查訪所有認識小蓉的親友,發現她的人際關係真的很單純,交往的都是學生時代的閨密,所有人都說她不可能與人結仇,案情陷入膠著。就在此時,檢察官下令解剖屍體,竟然意外發現死者有四個月的身孕。詹前祈說,小蓉的身材比較豐滿,看不出懷胎,父母以為她只是又胖了。誰是藍田種玉人?警方仔細勘驗現場後,並未在屋裡找到任何男性物品,不像是有男人會到她住處過夜的樣子。
年輕男友 消失1個月
這時小蓉的母親想起,幾個月前,小蓉曾帶一個年紀小她十多歲的男孩子到家裡,只說對方是朋友,因為年紀差太多,父母也不以為意。詹前祈說,如果這個男子是姐弟戀的男主角,他就是破案關鍵,警方再度查訪死者所有朋友,終於有所斬獲。
小蓉在鎮上開店的閨密告訴警方,小蓉曾帶名年輕男子到她店裡應徵,後來雖沒談成,但有留下人事資料,男子叫劉家銘,當年25歲,住在台中。
警方調閱口卡資料,發現他是一個頭髮微禿、有鬥雞眼的年輕男子,小蓉的母親與閨密都確認,小蓉帶的就是這名年輕人,立刻前往台中劉家找人。警方來訪,劉母立刻打電話給兒子,劉家銘說:「我馬上就回家!」接著掛掉電話,沒想到一直到深夜都不見人影,手機也關機,警方在他家附近埋伏數日,無功而返,劉家銘就這樣人間蒸發了1個月。
某天,劉家銘突然用公共電話打回家,告訴母親他在北部找工作,警方查出這支公共電話位於桃園,雖然當年路口監視器不普及,好在附近店家門口有支監視器,鏡頭就對準公共電話,警方調閱畫面、比對發話時間,發現有個打電話的男子身型與劉家銘很像,但是看不清楚。
母親相勸 終坦承犯行
警方認為劉家銘就住在附近,於是決定在公共電話附近埋伏,期待他再度出現,這也是沒辦法中唯一的辦法。不到一天,有輛計程車停靠路邊,一個年輕人下車,朝埋伏員警的方向走來,便衣員警覺得此人身型很像劉家銘,可是臉蛋不像,口卡裡的劉頭髮微禿,有鬥雞眼,但眼前這名男子五官還算端正。
就在擦身而過時,員警直覺就是他,於是叫了一聲:「阿銘!」劉家銘反射性地回頭,2名便衣員警立刻轉身控制對方,表明身分,並請他出示證件,果然是劉家銘。員警事後說,劉的長相跟口卡差太多,要不是相信直覺,恐怕就讓他逃了。
接受偵訊時,劉家銘表現得相當冷靜,甚至冷血,警方讓他看屍體照,也無動於衷。一開始他只承認跟小蓉是好朋友,否認是情人關係,警方問他,如果與死者只是普通朋友,案發後為何跑路?而且消失1個月,手機都不開?他才坦承2人是姐弟戀,也知道小蓉肚子裡的孩子是他的,但就是不承認殺人。
詹前祈說:「雖然劉家銘很冷靜,但他見到母親,卻立刻低下頭,而且神色顯得慌張,與之前的模樣判若兩人,所以我們請劉母幫忙勸他。」劉母告訴兒子:「那畢竟是你的小孩,如果是你做的,就勇敢承認,你也是我的小孩,不管你未來被關多久,我都會等你回來!」聽完這番話,他終於俯首認罪。
祕密交往 起爭執釀禍
劉家銘向警方表示,他因為玩網路遊戲,認識大自己14歲的小蓉,2人很快發生親密關係,由於小蓉會給他錢,所以他也不好嫌對方年紀大,但他其實並沒有真心愛上小蓉,而小蓉因為差距14歲的姐弟戀,羞於讓親友知道,2人祕密交往,也成了他最好的保護傘。
案發當天,小蓉又因為劉家銘不願意去工作、小孩是否要生下來等問題吵得不可開交,小蓉告訴劉,孩子一定要生,她自己有能力撫養,劉無法認同,出手毆打她,雙方發生拉扯扭打,劉一時情緒激動,順手拿了條繩子套住小蓉,活活將她勒斃。犯案之後,劉拿走自己所有的物品、擦拭指紋,並將門反鎖後匆忙逃離現場。
由於罪證確鑿,劉家銘也坦承犯行,彰化地檢署很快將他依殺人罪起訴,法院審理認定他手段殘忍,造成死者家屬無可回復的傷痛,但考量他與死者家屬已達成和解,也深感後悔,最後將他判處15年徒刑定讞,要他為自己的罪行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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