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偵查第七大隊一名蔡姓偵查正涉嫌貪瀆,於5月15日遭新北地檢署指揮廉政署搜索辦公室,隨即帶回複訊,16日凌晨經新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獲准。據了解,蔡姓偵查正在刑事局年資超過10年,專才為偵辦詐欺案件,此次因偵辦詐欺案涉嫌另有貪瀆情事遭搜索,目前正配合司法調查中。此為繼三線二星警政監林明佐於5月涉貪遭法院收押後,刑事局業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29條規定,陳報內政部警政署予以蔡員停職處分。
刑事局證實,蔡姓偵查正於15日遭檢廉搜索住所及辦公桌,隨即被帶往新北地檢署接受複訊,16日凌晨經新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獲准。刑事局業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29條規定,陳報內政部警政署予以蔡員停職處分。
據悉,蔡姓偵查正在刑事局服務已逾10年,專精於偵辦詐欺案件,績效表現優異。然而,此次卻因偵辦詐欺案涉嫌另有貪瀆情事,疑似使用詐團車手扣案提款卡提領詐欺帳戶內贓款,引發司法調查。目前全案仍在調查中。
對此,刑事局重申秉持「不庇縱、不掩飾、不護短,毋枉毋縱」之立場,除主動配合地檢署積極查辦外,亦強調對於違法絕不容忍,員警如確涉不法,均依法從嚴懲處,絕不寬貸,並從重議處相關人員考監責任。刑事局表示,將持續要求各級主官(管)落實考核工作,強化風紀情報蒐集,對於發現違法、違紀徵候者務必主動查處,絕不徇私護短!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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