綽號「陳老師」的66歲社子資深角頭陳來發,1999年在台北市社子討債時犯下殺人案,逃了24年終於落網,後遭羈押、起訴。羈押期間,陳因2度心臟衰竭送醫,聲請具保停押,士林地院認為,他開庭均能自由陳述,無因疾病不能到庭情形,以合乎比例原則為由駁回聲請。
合議庭認為,陳來發自去年12月到今年9月,曾因高血壓、頭暈及目眩、心臟衰竭、痛風、感冒、食道炎、皮膚炎、腹痛、腹瀉、低血糖、低血鉀症、腎衰竭、B型肝炎、多發性神經病變,於今年7月22日因急症戒護送醫,已在7月31日出院,儘管罹患疾病,在看守所仍可以接受治療,並非保外治療難以痊癒,駁回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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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陳來發再次心臟衰竭住院,辯護人聲請停止審判,但合議庭認為,9月20日出院,25日提訊他行準備程序時,陳來發均能自由陳述,顯示並無因疾病不能到庭,裁定駁回,後續將依國民法官法程序開庭審理。
全案因「賭債」而起,起訴指出,1999年12月10日,時年40多歲的陳來發在社子街一處卡拉OK與2名債務人談判,過程中爆發混戰,陳來發持開山刀砍死1人後逃亡,直到去年12月21日,陳到社子某熱炒店用餐才落網。士檢2月6日依殺人罪起訴,經法院訊問,認陳來發涉犯殺人罪嫌重大,有逃亡事實,裁定羈押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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