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三重警分局慈福派出所一名李姓員警,涉嫌洩漏民眾個資勾結詐騙集團,25日遭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對此,三重警分局於26日再發聲明,表示已依相關規定報請李員停職處分,若後續檢方偵結起訴李員,則將立即成立停職處分。
三重警分局進一步說明,李姓員警疑涉非因公查詢洩漏個資案件,經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後,分局除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29條第1項第6款規定,報請李員停職處分外,並將李員調製警備隊列管、配合後續調查。
三重警分局強調,若李員後續遭起訴,違反「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29條規定,將立即成立停職處分;一經法院判決確定,則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31條之規定,予以免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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