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一名廖姓女子因迷戀大學學妹小雅(化名),從去年1月到5月間,持續傳訊息、寫情書追求,甚至在情人節約小雅到宿舍,將她壓在床上強吻,還多次在小雅租屋處外盯梢、守候,讓小雅飽受困擾並心生恐懼,憤而將廖女告上法院。花蓮地方法院審理後,依廖女犯跟蹤騷擾、強制猥褻等罪,判處拘役100日,及有期徒刑8月,均可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廖女明知小雅已有男友,仍執意追求,從去年1月到5月間,幾乎每天傳LINE給小雅要求見面,又多次到她租屋處送禮物和情書,總計送出40封信,還經常尾隨、跟蹤小雅回家,在其租屋處外盯梢、守候。不僅如此,廖女更在去年情人節以送禮之名,將小雅約到大學宿舍內,強壓在床上強吻,共2度強制猥褻得逞。
另外,廖女中間還曾做出硬闖小雅住處、妨害行車自由等舉動,針對廖女多次騷擾,小雅最終無法忍受,憤而報警提告。起初,廖女供稱她與小雅是情侶,所為皆屬正常,直到審理時才坦承犯行。法官審酌全案,依廖女所犯跟蹤騷擾、強制、留滯住宅及強制猥褻等罪,判處拘役100日,及有期徒刑8月,拘役部分可易科罰金10萬元,徒刑部分可易科罰金24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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