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太魯閣號在2021年4月發生出軌事故,釀成49人死亡,213人受傷,涉案的包商李義祥因為涉及過失致死,被判處七年十個月徒刑後,針對民事賠償,花蓮地方法院判決出爐,認定他要對台鐵負6成損害賠償責任,也就是要賠2千3百26萬給台鐵,全案還可上訴。
花蓮地方法院發言人吳明駿:「本院依原告(台鐵)主張,各罹難者家屬所主張之損害,含醫藥費喪葬費扶養費精神慰撫金,個別審酌認定之後,認為各罹難者家屬所得請求的金額,總計共1億7千零8萬6千692元,經過與有過失之相折抵算後,再扣除原告(台鐵)所受的,強制險給付利益,及旅客運送責任保險給付,認為原告可以請求,李姓被告連帶賠償之金額為,2326萬6692元,超過此部分金額之請求,則為無理由予以駁回。」
花蓮地院指出,被告包商李義祥,不僅違法施工,當時大貨車故障熄火,也沒通報台鐵請求支援,刑事方面涉及過失致死,被判7年10月有期徒刑,民事部分要負六成賠償責任,而台鐵本身也有過失,須承擔百分之四十的責任。
檢警調查,李義祥當時駕駛吊卡大貨車,載著外籍移工前往現場施工,卻在工地下坡左彎道無法啟動,他沒請求專業拖吊,反而自己拿環狀布帶想辦法,沒想到途中布帶破損脫落,貨車下滑15.7公尺,墜落在台鐵北迴線清水隧道北口東線的軌道上,短短幾分鐘,就被台鐵408車次太魯閣號撞上,這事故讓多少家庭破碎,如今判決出爐,賠償金額也曝光,全案還可上訴。
◤Blueseeds永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