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北投分局楊姓、陳姓、江姓偵查員4年前偵辦一起槍砲案,根據線民舉報前往逮補張姓通緝犯,查獲槍枝、毒品,但楊等人被檢舉,涉將查獲的安毒塞進張嫌賓士車排氣管,還涉教唆線民拿走毒品且包庇其吸食。士林地院審理後,今(21)日依隱匿刑事證據、侵占非公用財物等罪,判處3人各8月至4年不等徒刑。可上訴。
士院考量,僅楊男坦承部分犯行,陳男、江男否認犯行,審酌楊男等人的犯罪態度、目的、手段等一切情狀,判處楊男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陳男1年8月,江男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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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指出,楊、陳、江3人,在2020年8月間接獲夏姓線民舉發,指稱張姓通緝犯擁槍自重還持毒,同月底3人根據線報前往新北市新莊區,順利埋伏逮捕張姓通緝犯,現場查獲貝瑞塔、仿金牛座手槍各1把、子彈10顆以及安非他命、神仙水等毒品。不料,楊男卻將安非他命暗自塞進張男座車排氣管內,並通知夏男取走並供其吸食。
楊等人在法院審理時,刻意隱匿線民檢舉以及線民身分等訊息,製作假文書聲稱是張姓通緝犯自行告知持有槍彈且自願接受搜索,明顯與事實不符,後來夏男因毒品罪遭訴,向廉政署告發楊男等人,全案才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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