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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16分鐘? 高虹安前助理:檢沒否認中斷錄影

記者 楊沛緰 / 攝影 謝弘睿 報導
發佈時間:2024/08/07 18:39
最後更新時間:2024/08/07 19:16

新竹市長高虹安涉嫌在擔任立委期間詐領助理費,高虹安的前助理綽號「公衛文」的王郁文,也被認定涉嫌貪汙,一審被判刑2年,而王郁文再次質疑檢察官偵訊錄影少了16分鐘,王郁文指控這16分鐘裡,檢察官直接表明,「上面指示就是要起訴高虹安和助理」;對此北檢表示,那16分鐘是檢察官對王郁文曉以大義,並非偵訊,所以暫停錄影,更沒有「上面指示」要起訴高虹安的說法。

圖/TVBS

 
高虹安前助理王郁文:「就只有4/12被剪成兩段,然後中間消失的16分鐘,就是關鍵16分鐘,真的是全身突然發涼。」

消失的16分鐘,讓高虹安前助理王郁文覺得不可思議,因為在16分鐘過程裡還講了這一句。

高虹安前助理王郁文:「檢察官也很直接說對,上面就是一定要起訴高虹安,一定要起訴你們助理,那你們就自己想,你認罪就是給緩刑,不認罪就是七年起跳。」

 
認為被威脅,但現場情形因為被中斷錄影無法還原,王郁文指控事後申請,要看去年4/12日當天偵訊影帶,卻發現被切成2段,第一段停留在中午12點39分,第二段的開頭是12點55分,中間的16分鐘消失了。

對此北檢表示,檢察官於偵查中對被告分析利弊得失,或曉諭是否認罪善盡客觀義務,意思就是那是檢方好心曉以大義,不是偵訊過程所以沒錄影,至於上面指示要起訴高虹安一定要起訴助理,起訴書已經寫好了等情型,與事實不符。

王郁文:「北檢依舊沒有否認,自己無故中斷錄音錄影的事實,我想這個對一般不知情民眾來說都是很不公平的,我也希望說法務部可以重視這個問題。」

檢方暫停錄影是否違反規定法務部表示,按照刑事訴訟法規定,偵查中一定要「連續」錄音錄影,但如果中間休庭可以不用,而檢察官也很常利用中間休庭與被告討論,至於王郁文這16分鐘有無瑕疵就交給法院認定。

非本案律師侯怡帆:「偵訊過程未全程錄音錄影,除非有法令規定的例外情況,否則不得做為證據使用。」

王郁文:「北檢認為這16分鐘,消失的對話是我無中生有,或是跟事實不符,我想北檢應該可以提出證據。」

王郁文反酸檢方這作法,要百姓怎麼相信司法,就怕消失的16分鐘畫面讓自己無法含冤昭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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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貪污判刑

#新竹市長#高虹安#助理費#貪汙#檢察官#偵訊錄影#北檢#緩刑#起訴#錄音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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