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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嘛拍我?超商內偷拍逃 女狂追.友開車阻

記者 蘇珮語 / 攝影 王經綸 報導
發佈時間:2024/07/31 14:15
最後更新時間:2024/07/31 14:17

台北市文山區一名女子穿著細肩洋裝在超商內用區,突然發現有人朝她拍照,上前質問,對方竟然直接落跑,朋友趕緊開車幫忙擋住成功阻止,沒想到偷拍男還想要花錢了事,讓被害人氣得報警。

圖/翻攝自 抖音

 
被害人vs.偷拍男:「你在拍什麼?你幹嘛拍我,沒有沒有,上面是什麼?」

藍色襯衫男在超商裡面,拿手機拍照卻被質問,講話開始支支吾吾。

被害人vs.偷拍男:「我都怕它刪掉了,不然我給妳錢,我只是想說妳很漂亮,就拍一下。」

 
原來他手機拍的不是風景,而是這名女子,一看到被發現了竟然直接烙跑。

被害人vs.偷拍男:「你要去哪裡?我先走,喂,搞什麼。」

二話不說開始狂奔,被偷拍的女子,穿著背心在後面追,路過民眾紛紛回頭查看。

記者蘇珮語:「當時兩人就在超商的座位區,沒想到男子被質問之後,沿路逃逸逃了160公尺之後遭到阻止。」

目擊民眾:「女生被一個伯伯偷拍,偷拍以後被抓到,他們就過來要找伯伯伯伯就逃跑,偷拍的那個男生從超商一路小跑到店門口,她在後面追,另外一個男生是開著休旅車,直接橫插在他面前把他攔住。」

事發在萬芳醫院對面,29日下午六點多,下班時間附近人很多,沒想到這名50歲的王姓男子就在超商裡面,拿起手機拍女子的背影和側臉,讓她感到很不舒服。

被害人vs.偷拍男:「我只是拍一下後面而已,你是怎樣?你變態是不是?我有一點變態,沒關係就等警察,我可不可以給妳錢,我不缺錢。」

 
偷拍心虛落跑被逮到,竟然還說要付錢,這讓對方更加生氣,但這行為似乎無法可管。

律師周雅文:「拍攝他人照片如果沒有拍攝到隱私部位,不會構成刑法上的妨害祕密罪,但是如果有拍攝到個人的臉部特徵,後續又進行不法利用的話,會侵害肖像權甚至是違反個資法。」

穿著背心坐在超商裡面卻被男子偷拍,心裡很不舒服也無從求助,照片事後已經刪掉了,只是對被害人來說,最想要的恐怕是,能有法律遏止偷拍的人。

 

《TVBS》提醒您勇敢說不:
◎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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