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17)日新竹地檢署起訴新竹縣長楊文科在內12人涉嫌貪污,控楊文科違法復工圖利豐邑建設,查出豐邑偷工減料釀成天坑嚴重危及民眾身家安全,檢方痛斥楊文科等公務員背棄民眾所託、圖利護航豐邑建設「官商勾結惡性重大」,請法院從重量刑,並沒收2.5億餘元犯罪所得。
新竹地檢署指出,豐邑機構在建案審查通過的基礎開挖擋土,設計在建案週邊打設33.8公尺H型鋼擋土樁,不過豐邑機構為減少擋土費用之支出,縮減為18.5公尺,減少新臺幣1億5千多萬的擋土費用;為免外界質疑,就用H型鋼擋土樁中加設27公尺劣質混凝土的地質改良樁(即CCP)因應,沒想到CCP長度也被擅自減為15.5公尺,最後因偷工減料造成天坑坍塌。
在坍塌之後,楊文科成立專案小組協助找出坍塌的根本原因、嚴審改善計畫,未完成改善前不能復工;專案小組當時多次否決復工申請,不過楊文科則受豐邑機構所託,未經專案小組審查,私下違法承諾豐邑機構送報告後即可復工。
檢方認為,楊文科擔任新竹縣長,應依職責善盡監督義務,一再聽憑建商請託而對轄下公務員關說,甚而共同圖利,在無專家勘驗現場確認安全下復工;新竹縣政府前工務處處長江良淵包庇建商私下違法施工、與楊合謀復工;建商也因施壓專業技術人員配合而為前開業務登載不實、違背建築術成規等犯行,均請法院從重量刑。
經審酌全案情節,均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並沒收犯罪所得2億3,598萬8,812元,以儆效尤。另外,江良淵犯罪所得1,483萬5,000元,均請法院宣告沒收。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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