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謝姓董事長因座車ETC綁定妻子的信用卡,某日在女特助住家附近停車場停留約3小時,讓妻子察覺有異,意外揪出兩人姦情,憤而向新竹地院申訴離婚,獲法官判准。
結婚30年的陳姓董娘控訴,先生謝姓董事長的座車ETC是綁定她的信用卡,去年3月收到通知,發現先生的車停放於新竹縣竹北市某停車場約3小時,不過仔細一看,該停車場竟就在董事長特助許女的住處旁。
陳姓董娘驚覺事有蹊蹺,回去質問時先生竟謊稱前往新竹市工作,直到妻子當場說出ETC停車訊息後,先生才改口跟許女拿東西。不僅如此,經陳姓董娘調查,發現先生曾陪許女至桃園賞車,擔任許女的緊急聯絡人,還參與許女住處裝潢設計、一同用餐與看棒球比賽等,讓她更加認定兩人關係不單純。
對此,謝男則反駁,說妻子所猜測議論情事,絕非事實,僅屬一般正常同僚之間與工作上聯繫與往來。
然而,連女兒也跳出來作證,踢爆父親跟許女有不當關係,兩人會私底下約出去見面、去汽車旅館,待母親發現之後,有要求父親處理這段關係,父親雖表面答應,但事後2人仍繼續勾搭,最終母親請父親搬離。
據判決書指出,法官認為雙方有因謝男疑似曖昧之交友狀況、金錢糾葛等議題各自堅持,加上分居兩地,現臨訟之際仍相互攻訐不己、各自指摘互不相讓,致本就岌岌可危的婚姻關係再生距離、火上加油,致分居迄今、彼此感情趨於淡漠,婚姻已有重大破綻,妻子堅持已無維持婚姻意願,最後判准離婚。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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