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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叔姪都賣魯肉飯 共商標各拚業績

記者 劉德芸 / 攝影 江俊彥 台中 報導
發佈時間:2012/07/24 19:10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其實像洪瑞珍三明治,不同店、不同老闆,共用商標卻能和平共處,沒有官司纏訟,台中的李海魯肉飯和阿水獅豬腳,也是類似情形;李海魯肉飯有5家店,叔姪各自經營,又分早餐和宵夜時段,阿水獅豬腳除了3家直營店,還有一家分店,由藝人林強的弟弟經營,當年創始人特別立下合約,和林強的爸爸說好共用商標。

豬皮油亮Q軟,蹄筋軟嫩入味,要滷出這一大鍋不簡單,翻面時得用腕力甩動鍋子,讓蹄筋上下交換,滷得才平均,李海魯肉飯,是台中人熟悉的宵夜,傳到第3代已經開5家店,老闆不是同一人,口味也不太一樣。

李海魯肉飯第三代李宜冀:「他們還是做比較簡單的,我們上面的菜色要比較多,還有魚,不是只賣魯肉而已。」

雖然都掛著李海魯肉飯招牌,但有的開早市,有的賣宵夜,時段不同客群也不同,原來李海第三代傳人之外,四叔、五叔、妹妹、弟弟也都各自開店,一共5家,各做各的互不干涉,大家共有商標,卻能和平共處,還有知名的阿水獅豬腳。藝人林強(99.12.11):「來,冠軍、冠軍!」

曾經站台促銷豬腳,藝人林強家裡賣的就是阿水獅豬腳,林強的爸爸是阿水師結拜兄弟,都是彰化人,阿水師找林強爸爸,到台中賣豬腳,說好2家店名都叫「阿水獅」,如今傳給第二代,關係類似本店和分店。藝人林強弟媳廖梅辰:「配方都一樣,只是師傅不同,多少會有一點差。」

林強弟媳透露,阿水師和公公擔心後代子孫為了爭奪商標,撕破臉甚至互告,當年就立下永久合約,共用「阿水獅」這個名字,分家之後共用商標,類似例子其實不少,與其爭來爭去,不如有生意大家做,好壞就各憑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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