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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歲惡男! 與2未成年女子發生關係被抓包


發佈時間:2024/06/14 19:19
最後更新時間:2024/06/14 20:03

台中今年3月,傳出17歲女高中生,在學校廁所生下一名女嬰,事後追查,女嬰父親是19歲邱姓男子,沒想到,邱姓男子在端午節,又與1名14歲國二女學生發生關係,家屬見狀大發雷霆,報警請台中市警察局婦幼隊協助處理,最重恐面臨十年刑期。

圖/TVBS


 
熱心爆料民眾王元照vs.邱姓嫌犯:「跟未成年少女發生關係是違法的,知道,啊你知道,你為什麼還要這樣做。」

面對鏡頭,19歲邱姓男子坦承,連續跟兩個未成年女子,發生關係。

邱姓嫌犯:「是她(國中生)約我的。」

 
錄影的就是爆料民眾,他質疑邱姓嫌犯,明明3月才闖禍,沒想到間隔不到3個月,端午節又出事。

熱心爆料民眾王元照vs.邱姓嫌犯:「你難道沒有記取教訓嗎?」

在民眾逼問之下,嫌犯話越講越小聲,還原整件事發經過,19歲嫌犯日前跟17歲女高中生發生關係,113年3月,女方在學校廁所產下一名女嬰,校方跟家長才驚覺不對勁,事後,嫌犯又透過IG認識國二女學生,雙方加LINE聊天後,發生關係結果被女方的兄長撞見,整件事情才曝光。

熱心爆料民眾王元照vs.邱姓嫌犯:「那你說你有記取教訓,為什麼還要這樣做。」

國二女學生家屬,原本認為若嫌犯跟女學生交往,就不追究後續問題,對此嫌犯拒絕,理由是要跟先前幫他生下女嬰的高中生結婚。

熱心爆料民眾王元照:「他也很坦白說,他自己受不了,當下我聽到他這樣講,我就很生氣了。」

家屬透過友人錄下嫌犯自白影片,同時報警,請台中市婦幼隊協助受理,警方表示,與未滿14歲男女,發生關係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14歲以上的未成年則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嫌犯連續犯案屬惡性重大,如何讓未成年男女有正確觀念,同時拒絕誘惑有專業醫師提出建議。

 
醫師提到,台中有一位,高三女學生長的漂亮功課又好,還有一口流利的英文,從小到大都是全班前三名,但高二下學期曾跟同學上夜店,後來飲酒狂歡、呼麻,染上酒癮不上學,幸好教師與父母及時發現,帶她到醫院就醫,經藥物與心理治療,重回校園,準備衝刺大學分科考試。

《TVBS》提醒您勇敢說不:
◎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台中#邱姓男子#學生#未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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