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強制猥褻前科的蔡姓男子,前年騎YouBike向夜歸女子問路,見對方長得不錯,竟騎腳踏車尾隨女子到暗巷強行侵犯,讓被害女子報案後向警方表示「我不知道對台灣是否還有信任」。蔡男落網後,還以中度智能障礙求減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依強制性交罪,判處蔡男有期徒刑4年2月定讞。
判決指出,蔡男於2022年9月5日凌晨3時許,騎YouBike回家,途經寶清公園附近,見到另一名騎腳踏車經過的女子具有姿色,假藉問路搭訕,女子回稱不清楚後,蔡男竟尾隨女子到某巷口附近下車,並出手勒住女子脖子還壓制對方在地,強行拉開女子的外褲拉鍊致斷裂,即使被害女子大喊救命,蔡男仍無動於衷,以手指侵犯1分鐘得逞。
更多新聞:單親媽「枕頭悶死獨子」判16年5月 二審尊重國民法官駁上訴
經被害女子極力反抗,以口咬住蔡男手指並大聲呼救,附近住戶聽到後在陽台出言喝斥「你在幹嘛,我要報警」,蔡男見事跡敗露,旋即騎YouBike逃逸,女子驗傷並向警方提告。
蔡男雖坦承犯行,但卻辯稱罹患疾病而無法控制行為,還稱並非來者不拒,「我問路時看到她的長相,覺得她長得不錯,才會有性侵念頭,如果是老太婆或很醜,我就不會想要」。
更多新聞:單親媽「枕頭悶死獨子」判16年5月 二審尊重國民法官駁上訴
高院審酌,蔡男與被害女子素不相識,僅為滿足性慾,對獨自夜歸女子犯強制性交,且被害女子表示,她永遠不會忘記這件事,台灣治安這麼好,怎麼會發生這種事,她不知道對台灣是否還有信任等語,足見蔡男已造成被害女子身心受到嚴重創傷,犯罪所生危害程度甚鉅,量刑自不宜過輕。
二審撤銷一審判處的3年6月,改判4年2月,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TVBS》提醒您勇敢說不:
◎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Blueseeds永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