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機場接送司機,找一間租賃車公司靠行,但他指控車行為了和他索討六十二萬元車貸和周轉金,擅自闖進自家社區停車場,把車開走扣押強行討債,提告恐嚇和竊盜,車行回應司機是以租賃車名義借款,加上有危險駕駛紀錄,不得不扣車,交由法律途徑解決。
租賃車行老闆vs.機場接送司機:「靠行的,靠行大牌是我們車行的沒錯吧,你們應該有認知吧。」
卡其色上衣男子是機場接送司機,一大早發現車子不見,調監視器以為是小偷,追查才發現竟然是靠行車行的老闆。
司機買了兩輛車做機場接送,但法規規定的關係必須登記在車行底下才能營業,但司機指控車行老闆認為他欠了62萬元週轉金沒有還,擅自闖進住處停車場把車開走,要出門時才發現車子不見,到派出所報案,這才知道是車行把車開走。
機場接送司機:「要一台車的30萬,兩台車是60萬的保證金,然後兩台車要裝GPS定位器,然後合約書兩個都要重寫,才可以把車子還給我們。」
司機指控,明明只有十多萬的款項是和車行借的錢,對方卻直接把車開走直接清償債務,車行也不願意還車,但針對指控車行老闆回應,司機是以租賃車名義借款,還有危險駕駛紀錄罰單也車行,因此不得不扣車,一切交由法律途徑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