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有行人違規穿越馬路,害騎士傷重死亡,被判刑!當時行人從巷口走出來,明明隔不到10公尺就有斑馬線,但他卻直接穿越馬路,與一名機車騎士發生碰撞,騎士傷重不治,經法官審理後認為,行人有路權,但他違規導致騎士死亡,因此判處有期徒刑四個月,緩刑兩年。
事發地點就在新竹竹北,在去年2月晚上9點多。
有名37歲的洪姓男子,從中山路52巷的巷口走出要到對街,結果與一名彭姓男騎士發生碰撞,兩人緊急送醫救治,結果騎士因為顱內出血傷重不治,不過後來警方調出監視器發現,洪男沒走斑馬線。
洪姓男子沒有依規定穿越馬路,而且100公尺內就有斑馬線,因此新竹地院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個月緩刑兩年。
民眾:「行人就都是要走斑馬線啊,沒有走斑馬線就是要負一半的責任啊。」
民眾:「我覺得斑馬線還是有相對的重要性,還是呼籲要走斑馬線,而且其實也要養成讓開車或騎機車的人,至少到了斑馬線那邊,會緩慢、減速下來。」
其實這個路口,旁邊不到10公尺就有斑馬線,多走幾步路憾事也不會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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