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土城區一名張姓男子日前走行人穿越道時,被後方左轉的水泥車直接撞上,差點就被輾過,所幸水泥車駕駛緊急煞停,張男全身多處擦挫傷送醫,警方依法開罰。
警方調查,16日下午3時許,吳男駕駛水泥車由千歲路左轉金城路往三峽方向,左轉時不慎撞上張男,不排除為視線死角導致車禍發生。
警方表示,全案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4項:「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因而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者,處新臺幣7千2百元以上3萬6千元以下罰鍰。致人受傷者,吊扣駕駛執照1年」舉發交通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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