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有三名未成年兒女,監護權都是前妻,現在爸爸出面控訴,前妻不當對待孩子,不只受傷,還半夜被趕出家門,這讓這名父親無法接受,這段期間總共有兩張驗傷單,聲請保護令也都通過,但告上法院,卻因「受傷在合理範圍」,認為是管教孩童造成受傷,前妻獲得不起訴,讓他充滿質疑。
母女扭打在一起不斷拉扯,雙方情緒都很激動,一旁的弟弟看了一眼也不敢干涉,就怕連自己也捲入其中。
前妻vs.女兒:「這是我家,要滾的是誰?請妳搞清楚,怎樣啦。」
投訴民眾:「有點歇斯底里的失心瘋,搶手機打巴掌,當下我女兒已經沒有反抗能力,然後最後還把我女兒手機用壞。在最後趕我女兒出門的時候,一直狂扯她的頭髮,過往習慣孩子的媽媽,都以用打的習慣來教育孩子。」
去年雙方已經離婚,有三名未成年兒女,監護權都是前妻,換來的卻是一張張驗傷單。
弟弟手臂紅腫,疑似是咬痕,姊姊則是手臂多處擦挫傷。
但男子說聲請保護令都通過,提出了這些證據告上法院,卻因「受傷在合理範圍」,前妻獲得不起訴。
投訴民眾:「我覺得對於司法覺得很惋惜,我三個孩子都有被前妻家暴,而且也都有保護令,三個小孩總共有拿五張保護令,我決定向律師改訂監護權的部分。」
指控前妻不當對待小孩,認為監視權應該轉移,對於此事前妻表示,孩子處於叛逆期,可能在管教過程受了傷,其他不願多說,監視權到底能不能轉移,還要等最終判決。
《TVBS》提醒您:
◎拒絕家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
◎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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