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區一名許姓男子日前深夜騎乘租賃輕機車,因行車搖晃不穩遭警方攔查,現場員警發現其身上散發酒氣,要求實施酒測,但許男當場拒絕接受酒測。警方依規定開立酒駕與拒測兩張罰單,總罰鍰估計高達新台幣27萬元,另將該租賃機車當場移置保管,並吊銷許男駕照、吊扣牌照長達2年之久。
文山第二分局呼籲,酒後駕車不僅將使自己荷包大失血,更可能危及其他用路人的生命安全,籲請民眾切勿心存僥倖。若真的喝酒不開車,不妨多加利用大眾運輸工具,或尋求代駕服務,千萬不要貪圖一時之便,否則最終可能得不償失,還得吃上官司!尤其是騎乘租賃交通工具,若拒測還將面臨更重的處罰,民眾更應謹慎以對。
《TVBS》提醒您:
◎飲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請勿酒駕
◎未滿18歲者禁止飲酒
◤日本旅遊必買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