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林園分局一名偵查佐,17日凌晨返家,騎車自撞,由於髖關節脫臼、呼吸困難,現場員警沒對他做酒測,緊急送醫手術,直到當天下午4點,才抽血檢測酒精濃度,酒測值是0,也被外界質疑,難道是拖延酒測時間!分局出面回應,按照規定,做侵入性抽血檢測前,需要檢方核發申請書。
凌晨路上都沒車,機車騎士卻突然車頭一偏,撞到路邊休旅車,旁邊店家的顧客,邊衝出來看邊打119,騎士扶著地板試圖想起身,又身體無力倒下,反反覆覆好多次。
目擊民眾:「他撞到的時候我們都覺得他應該是酒駕,因為他好像是自撞自己撞到旁邊的,附近沒有其他車啊,就停路邊的車而已。」
記者宋佳娟:「車頭幾乎被撞爛,這是林園分局偵查佐當時騎的車,不過他撞上的是路面標線以內的轎車,明明不算違停為何還發生車禍。」
被質疑不是沒道理,這位28歲呂姓巡佐,任職於高雄林園分局偵查隊,16號晚上6點下班,疑似和朋友聚會,17號凌晨3點自撞,他說呼吸困難無法吹氣酒測,警方直到早上才報檢方申請抽血酒測,等到核准通過抽血已經下午4點,整整過了12小時了,酒測值零。
高雄市林園分局副分局長黃國峰:「18點下班他是凌晨3點多才回去,所以應該是精神不濟,因為它這個有程序要跑,也是要麻煩檢座來幫我們,核發的速度能不能再加速」
警方說,過去確實能先抽血再報檢察官,但今年2月修法後,要遵守刑事訴訟法,等檢方核准才能抽血。只是這行政流程也未免太花時間,會不會成為證實酒駕的漏洞,真的有檢討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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