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貴婦畫家侯翠杏,6年前到台北SOGO百貨逛街時,遭櫃位鋪設的臨時電源線絆倒,導致膝蓋半月板破裂、滿身是傷,事後向百貨提告求償739萬餘元。最高法院判決出爐,判SOGO以及施工的黃姓員工連帶賠償95萬2855元,另百貨還要賠懲罰性賠償金47萬6728元,總計賠償142萬9583元確定。
本案源於107年9月20日,侯翠杏到台北市SOGO百貨忠孝館逛街,因為現場因為臨時增加櫃位,地板上鋪設了臨時電源線,由於固定用的膠帶與地板同色系,導致侯女經過時不慎被絆倒,當場破相濺血,緊急送醫救治後,發現膝蓋半月板破裂,治療後仍需長期復健,侯女事後向百貨提告求償。
法院審理後一審判SOGO以及百貨董事長黃晴雯須連帶賠償183萬餘元,另外加上相同的懲罰性賠償金,總計判賠366萬餘元,雙方均上訴。
二審時法院認為,黃姓員工的設置不論有無包覆壓條或固定電源線,都會增加行人不慎絆倒的風險,且現場並沒有任何警示,對事故有過失責任,統計侯的醫療、交通等等費用,再審酌雙方身分地位、經濟狀況,認為侯可請求100萬精神撫慰金,但侯也有未注意行進間的過失,應負5成過失責任,加上懲罰性賠償金,判賠190萬5709元。
雙方再上訴三審,最高法院審理後指出,SOGO應負擔0.5倍懲罰性賠償金,經過重新計算後判賠金額為47萬6428元,另黃女與百貨應連帶賠償部分維持95萬2855元,總計判賠142萬9583元。
◤日本旅遊必買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