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R飛兒樂團」自2018年解散後,前主唱Faye(本名詹雯婷)控訴鍵盤手IAN(本名陳建寧),偽造她的簽名與華研公司簽約,陳建寧最終獲不起訴確定,事後詹雯婷卻被起訴涉嫌誣告。今(26)日下午台北地院再度開庭,Faye身戴黑色鴨舌帽現身,現場吸引大批媒體守候,不過面對媒體詢問,她始終低頭快步離開、無任何回應。
「F.I.R.樂團」自2004年成立出道,第一張專輯就以《Lydia》爆紅,創下多首膾炙人口的歌曲。不過2017時「F.I.R.樂團」突然爆出團員內,一度傳出Faye退團,2019年時Faye出言指控,恩師陳建寧涉嫌偽造文書,擅自偽造她的簽名與華研公司董事長呂燕清、總經理何燕玲等人簽約。
事後檢方依刑事警察局鑑定筆跡,結果出爐後發現,Faye授權陳建寧議約的履約保證書為「親筆簽字」,因此認定陳男等人不起訴處分。不過另分案偵辦Faye所涉誣告罪嫌,陳建寧還說「飛容易忘這忘那」,檢方起初認為雙方可能對授權範圍有誤會,因此最終詹女在2021年時獲不起訴。
由於高檢署發回重查,檢方認為,詹雯婷明知自己在保證書上簽字,且同意陳建寧去談演藝契約,卻仍執意提告,因此於2023年6月起訴詹女涉犯誣告罪嫌。對此,詹雯婷強調,「我提起偽造文書告訴,是依據我所知的事實跟證據,我沒有在保證書上簽名!我沒有誣告!」
詹的辯護律師表示,2019年5月底時,詹突然收到「有爭執的保證書」,且「陳建寧說:詹女同意並授權跟華研簽約」,但詹卻並無簽字,認為「這不是偽造文書是什麼?我們沒有故意捏造事實,何來誣告之有!」
不過陳建寧的律師則回應,詹雯婷是在2013年完成本件所簽保證書,筆跡鑑定也無誤,不應倒推5年說她沒簽過,再加上陳男遭詹女先提告,造成名譽、商譽和身心巨大傷害,陳男不得不反控以維護自身權益,建請法官考量詹女「犯後迄今的態度」。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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