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貨車駕駛,趕著送12萬元的貨款,沒注意錢從口袋掉出來,一名重機騎士看到,立刻撿走,全程被監視器拍下,警方以車追人,隔天逮到騎士,他辯稱當下趕著上班,才沒馬上把錢送到派出所,雖然貨款全數找回來,還是被依侵占遺失物罪送辦。
附近店家:「他就開始找附近的監視器,再去詢問店家看有沒有看到,希望他可以找到,因為他真的看起來很慌張,因為他說那是貨款。」
被害人是貨車駕駛,金額數目不小,原本擔心賠大了,幸好有監視器拍下全程。
案發在22日下午一點多,新北市五股成泰路上,警方以車追人,到騎士住家外埋伏,趁他出門時上前逮捕,26歲的陳姓騎士坦承撿到錢,就放在機車置物箱裡,總共11萬5700元沒有短少,他供稱當下趕著上班,才會暫時放在置物箱中。但他22日撿到,隔了一晚都沒交給警察,而是等警方上門才坦承,問他上班時間到幾點,他也無法交代清楚,和一般人撿到錢的反應明顯不同。
民眾:「直接拿去警察局要看有沒有順路,因為如果有順路的話就直接拿去。」
民眾:「之前我有撿到(遺失物)就馬上送過去,大概5分鐘10分鐘就會拿過去,(不會隔太久?)不會畢竟那不是我的東西,最好不要亂拿比較好。」
警方表示若撿到財物沒馬上送到派出所,得看有沒有合理原因,若有事情耽擱,最好提出相關事證佐證,或是當場打110讓警方到場處理,這回嫌犯雖然把錢全數歸還,但被害人已經提告,仍依侵占遺失物罪送辦,是好心保管還是有犯罪意圖,交由檢方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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