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女消防隊員賴文莉,去年10月出勤救護,卻被酒駕陳姓男子從後方追撞,導致左小腿傷重截肢,賴文莉一度無法原諒肇事駕駛,但開庭時,考量對方經濟能力和誠意,同意以250萬達成和解,昨天板橋地院判處陳姓男子1年徒刑,緩刑5年。
截肢後重回消防隊,雖然周遭的事物很熟悉,但女救護員賴文莉的生活,卻因為一場酒駕車禍完全改變。
消防員賴文莉(2011.10.16 ):「沒辦法接受(道歉),因為我不像以前可以,像正常人一樣,不再像正常人一樣,因為我之後,說不定跑步都會有問題。」
曾經無法原諒肇事者,因為去年10月1日凌晨,賴文莉為了處理一場機車車禍,才要把傷者送上救護車,竟被酒駕的34歲陳姓油漆工,從後方追撞,導致她的左小腿傷重截肢。
肇禍的陳姓男子因為酒測值高達0.65,被檢方依重傷害罪、公共危險罪起訴,開庭時,他表示很後悔,願意賠償250萬元,賴文莉和母親考量他的經濟負擔能力,同意和解,板橋地院在13日,判處陳姓男子1年徒刑,5年緩刑。
賴文莉(2011.10.16 ):「如果還有,就是有需要的民眾,我們一定…我還是想要出勤。」
決定給對方自新機會,賴文莉選擇原諒,希望自己是最後一個酒駕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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