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李小姐在網購平台上找到一台,已經停產的粉色復古相機,19日晚上開心要去取貨,沒想到被超商店員告知,貨已經在前一天就被領走,李小姐擔心是有心人士故意領走,已經先報警,調閱監視器後發現,確實有民眾來誤領,店員也沒有仔細核對身分,對此,超商解釋,會加強取貨SOP查核工作。
民眾李小姐:「在網購平台購買一台復古相機,剛好顏色符合拍出來色調也OK。」
要去取貨時發現有人拿走不屬於自己的東西,趕緊PO文協尋是一台粉紅色的二手相機,定價3600元已經付款完成,希望拿錯的人能在2天內盡速歸還。
李小姐查看APP,發現3/12賣家完成寄件,3/15商品送達,明明3/19晚上才要去取貨,可是APP上顯示3/18已經完成取件,擔心可能是有心人士,因此趕緊報警。
當事民眾李小姐:「他(致電的人)說監視器好像有照到說,店員確實有確認身分證件,但是名字不一樣,他可能看到說,有證件拿出來就給了。」
原本想說是不是同名同姓,結果也不是,三個字「攏嘸同」,可能是店員確認過程有疏失,好險店家有持續協尋。
對此超商解釋,是消費者領取多個包裹時誤取導致,之後會再依取貨SOP仔細確認落實查核,不過如果真的碰上有心人士盜領包裹,被抓到得負上民事責任。
律師詹右辰:「民眾自超商領取包裹時,若誤領他人之包裹應立即返還,若不返還則可能涉及,刑法335條之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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