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士林地檢署偵辦台灣職籃假球案,發現多名球員透過集體簽賭或友人協助下注等方式進行賭博,其中有7場賽事為了達到賭牌所開的受讓分數多寡,還在比賽中故意失誤或離譜投藍。經士檢調查後,認定15人涉案,其中11人為球員(1人逃亡通緝)、4人為助理教練、親友,今日檢方依違反《刑法》賭博罪、詐欺取財、《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等罪起訴,並聲請沒收2千萬元不法所得。

士檢指出,被告15人包括柯旻豪、吳季穎、陳品銓、周暐宸、顏聞佐、邱忠博、吳祐任、黃鉉閔、李其恩及外籍球員斑霸等10名球員、前不同球隊助理教練邱繼緯、吳季穎前女友黃品瑄、友人或同學張曉悌、游姓、邱廷昱等4名友人或同學,另外還有1名被告球員翁嘉鴻則因逃匿而依法發布通緝。同時士檢為澈底剝奪被告等人犯罪所得,也向法院聲請沒收合計約新臺幣2千餘萬元之不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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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