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一名鄭姓鐵工與某公司已婚老闆娘發生不倫關係,結果被闆娘丈夫林男發現警告,沒想到鄭男不收斂還持續與闆娘外出、發生性關係,林男知情後相當憤怒,找人將鄭男拘禁KTV包廂凌虐。雙方互提告訴,最後林男被依照傷害罪判刑連帶賠償50萬;偷吃的鄭姓鐵工則須賠40萬元。
據判決書指出,林姓男子與妻子結婚多年並育有2名子女,沒想到某天林男看到妻子的手機,意外發現她與鄭性鐵工鹹濕的對話及露骨的性愛影片,不僅如此,兩人在5月至7月間多次到摩鐵開房發生不倫關係。
雖然林男曾警告對方「不要再騷擾」,但鄭男不收斂還持續與林妻外出、發生性關係。林男忍無可忍,與4名友人利用假帳號及照片,設局邀鄭男到某KTV唱歌,待鄭男上當後隨即被暴力痛毆,脫衣跪地道歉並全程錄影。
事後鄭男報警,林男與他的4名友人被依照傷害罪送辦,分別判處3至5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連帶賠償民事50萬3,390元。
偷吃的鄭姓鐵工也被淋男告上法院求償80萬元,但他聲稱林男與妻子感情早已生變,且林婦主動向示好,雙方是情投意合,責任不能全部歸咎他。最後地院判決鄭賠償40萬元,但鄭男不服再提上訴,經高分院檢視兩人性愛影片、親密照片和鹹濕對話等證物,認定構成侵權行為,駁回上訴,最終判決鄭男賠償40萬元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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