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劇演員沈世朋,日前收到「未禮讓行人」罰單,但他表示,是因為當時有違停車輛擋住視線,才會沒看到行人,緊急停車時,已經停在斑馬線上,認為是別人違規擋住視線,才害自己被檢舉,上網Po文問說,有沒有辦法申訴成功。
八點檔演員沈世朋,兩年前搬離原本的蘆洲住處,在林口買下新房給妻子李新當作禮物,也經常會經過這附近。
附近店家:「只要小朋友有上課他都會經過,對,他都會接小孩,他會來這邊買薯條。」
民眾:「他(檢舉達人)停在路中間停下來拍,他用手機拍這台車,(他自己也違規)就違規啊,你開車怎麼可以拿手機在玩,這不就違規了嗎?」
當時沈世朋開車直行,卻有一輛違停車斜停在路口轉角,同時一名行人要過斑馬線,從駕駛的視野其實看不見,當他發現有人的時候緊急煞車,卻已經停在斑馬線上,還因此被對面的民眾拍照檢舉。
民眾:「我們這邊的汽車都不會讓行人,走路太慢還會被叭叭叫。」
警方表示他能否申訴成功,還得調閱監視影像釐清當下行車狀況,有網友認為他視野被擋住要怎麼禮讓,但也有人認為他經過路口本來就要先減速,無關看不看得到,是否真的冤,雙方各有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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