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科學園區2021年底發生一起駭人情殺命案,洪姓兇嫌不滿胡姓前女友跟葉姓同事交往,持刀砍殺葉男,再活活燒死他。對此,檢方求處死刑,一審法官以依殺人等罪,判處洪嫌無期徒刑,檢方不服再上訴,今(12)日仍判處無期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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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這南科起驚悚命案,洪姓凶嫌與37歲死者葉姓男子在知名面板大廠的作業員,在得知自己的前女友與葉男交往後,心生不滿,多次騷擾對方。2021年12月29日,洪男得知葉男加班至凌晨4點半,便埋伏在環西一路及環東一路路口處堵人談判,豈料,雙方在大馬路上爆發口角,洪男竟持刀猛刺葉男7刀,直到對方癱軟倒地後,洪男將葉男放置在機車腳踏板上,載到停車場點燃汽油活活燒死,作案手段相當兇殘。。
駭人的驚悚命案引起社會譁然,警方在案發3小時後逮到洪男,但他聲稱持刀是防身、起火是因為用力把打火機丟向地面導致,自己沒蓄意殺人、故意縱火焚屍,訊後警方依殺人罪移送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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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偵結起訴,認為洪男行兇手法兇殘,且犯後無悔意,無教化可能,當庭向法官求處死刑。案經一審,法官認為洪男於談判時失控,萌生殺人犯意,也非「無差別殺人」,且其行為手段客觀上難以引起他人仿效,且尚非無可教化,依殺人等罪判處洪男無期徒刑。
洪男與檢方皆不服判決上訴,今(12)日二審宣判,洪男仍判處無期徒刑,可上訴。對此,台南高分院說明,本案非隨機殺人或有故意對兒童、少年犯罪等危害社會情節重大之犯罪,另依衛福部嘉南療養院鑑定意見,洪男非容易衍生犯罪行為之人格型態,屬於低等級再犯風險,經適當處遇、矯治有助再社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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