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一名女子,10月開車在國道自撞護欄,兩歲半兒子受傷,四個月大男嬰飛出車外身亡,而女駕駛腦部損傷,現在甦醒了,無法認人也沒行為能力,轉到安養機構,女子父母出面指控,女婿擺爛不理,痛罵他是渣男,對妻小不聞不問,甚至當初檢警要驗屍,也一度聯繫不上,導致男嬰在冰櫃多放了好幾天才下葬。
王小姐睜大眼睛,但無論媽媽怎麼呼喚她她就是手腳癱軟沒反應一場車禍她腦部損傷腳骨折,甦醒了卻不會認人,男嬰走了她還不曉得,丈夫也沒到養護中心看過她一眼。
王姓女子母親:「我一個好好的女兒就給她糟蹋成這種程度,我不會心疼嗎,妳在等妳老公我知道,但妳老公就是叫不來。」
今年10月20日,33歲王姓女子在國三南下竹田段自撞護欄她昏迷兩歲半兒子受傷4個月男嬰拋出車外不治女子的爸媽指控女婿蔡姓男子,事發當天到醫院探視,隔天失聯生父不出面法醫無法解剖驗屍警檢找人找了好幾天,通知開偵查庭他點頭無異議,男嬰的驗屍證明書才順利開出由外公外婆處理後事。
王姓女子父親:「到醫院看完(男嬰遺體)好像就拿一萬塊,拿完就走了,出生到現在他都沒有看過孩子。」
王姓女子母親:「渣還是講好聽了,我就很不得他被XX,你們知不知道他跟前妻生那個8歲的小女生,4歲就丟我這邊,他一毛錢生活費都沒有給我。」
女子的爸媽身心俱疲,痛罵女婿是渣男只付了三天費用給醫院看護,車禍前久已經分居車禍後對妻子不聞不問像是人間蒸發,訊息已讀不回電話也不接。
王姓女子父親:「昨天打是直接關機,這些訊息都已讀(已讀不回)。」
女子名下沒任何存款,較不需擔心丈夫有優先繼承權但律師建議女子的父母,可先向法院聲請成為指定監護人再替女兒以「惡意遺棄」提出離婚訴訟。
律師梁凱富:「就他如果擺爛的情況之下,(指定監護人)打離婚官司。」
現在女子轉到養護機構,每個月要三萬多王爸爸王媽媽都六七十歲了積蓄也不多,扛起重擔有水泥工作就接蠟燭兩頭燒,每一天都是煎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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