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車不付錢,當心涉及詐欺罪!新北市一名計程車司機,載到一名男子,往返蘆洲與新莊,沒想到抵達目的地,乘客說了一句「等一下」,卻讓司機等了一個多小時,最後不僅搞失蹤,也沒付錢,指控遇到霸王客。
計程車司機vs.乘客:「要開進去喔,等我一下。」
乘客說了一句「等一下」,司機也耐心在路邊等候,卻再也等不到人。
受害司機兒子:「有一位男生上車就說帶他到新莊思源路的當鋪,然後請我爸稍等一下,接人後沒多久,再請我爸載回到他原本的地方,他又跟我爸講說,請他稍等一下,他上去拿錢,一個多小時後,就都沒回來了。」
心疼父親遇到霸王客,司機的兒子隨即把行車紀錄器截圖,PO上當地臉書社團,提醒其他計程車運將,注意這個人。
受害司機兒子:「看起來是差不多在四五十歲左右,男的然後戴鴨舌帽然後臉瘦瘦的,我們是有打算說要報警啦,這年頭怎麼還會有這種人,四百多塊而已,又不是多少錢。」
對計程車司機來說,遇到霸王客真的很頭痛,攤開過去全國各地的判決,有人搭小黃車資一千多沒付錢,被判10倍價罰一萬塊,還有人只搭了幾百元,就被判刑拘役,有25天、也有55天;有些乘客更誇張,包車6500還不付車資,最後被判拘役2個月,法官認定搭霸王車,等於獲得免費搭乘計程車的利益,屬於詐欺得利罪。
使用者付費天經地義,提醒乘客們,別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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