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時,一名32歲阮姓越南藉逃逸移工,外出倒垃圾時,由於他神色緊張、頻頻回頭張望,引起正在巡邏的許姓員警注意,於是上前盤查,沒想到當時阮男為了逃跑竟使出「猴子偷桃」,緊抓員警生殖器,造成陰囊挫傷傷害,新北地院審理後依傷害罪,判處阮男3個月徒刑,執行完畢後驅逐出境。
阮男遭逮後辯稱,因為當時很害怕,想要掙脫逃離現場,所以不知道「揮到員警那裡」,不過檢方仍依被害警員指證、密錄器、診斷書等證據,認定他抓傷警員下體,依妨害公務及傷害罪嫌起訴。
對此,法官斥責阮男所為侵害公務員執法尊嚴及藐視執法公權力至甚,殊無可取,犯後又否認犯行,亦未賠償被害者損失,判刑3月,且他所為造成警員受傷,危害國家公務執行,有損我國公務員執行職務尊嚴,不宜繼續居留國內,宣告執行完畢後驅逐出境。
◤日本旅遊必買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