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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自身一人.僅1萬可交保 有逃亡之虞羈押

記者 吳淑萍 / 攝影 張崇閔 許立帆 報導
發佈時間:2023/10/22 19:03
最後更新時間:2023/10/22 19:39

國道三號雲林斗六路段死亡車禍,驚險畫面曝光,遊覽車撞了轎車之後,推著撞外側隔音牆,S型又撞內側分隔島,肇事遊覽車駕駛,過失傷害,過失致死罪嫌聲押獲准。法官認為,司機自身一個人,沒有家屬,只有一萬元可交保,面對未來肇事責任,有可能躲避潛逃,裁定羈押。

圖/TVBS

 
驚險畫面曝光,遊覽車前方已經撞上銀色轎車,兩車黏在一起,遊覽車把轎車快速推撞到外側隔音牆,揚起大量的煙塵,車子摩擦著外色護欄往前衝,甩尾擺動,車尾重重撞上外色護欄,緊接著s型路線衝向內側,差點又撞上前方車輛。

最後撞即中央分隔島才停了下來,地下留下可怕的摩擦痕跡,瞬時間後面淨空,看到的事故的車輛駕駛,顯然都嚇著停下來了。

記者vs.遊覽車駕駛陳先生:「(會不會覺得對死者抱歉)(點頭)。」

 
肇事的遊覽車駕駛,63歲的陳姓男子,檢察官聲請羈押,法官准了。司機點頭表示對被害人抱歉,沒有多說。

雲林地檢署主任檢查官朱啟仁:「遊覽車駕駛涉嫌刑法,過失致死及過失傷害罪嫌犯罪嫌疑重大,經法院認為被告有逃亡之虞裁定羈押。」

過失致死,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過失傷害,則是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法院認定,被告自身一人,沒有家屬親人。

圖/TVBS

面對如此重大交通死傷事故,只有1萬元可以交保,很可能逃避面對日後的刑責,當庭裁定羈押,移送看守所。

車禍發生之後,駕駛說是開快了一點,還稱不知道撞到車,清查紀錄卻發現違規連連。

遊覽車違規紀錄臨時停車9次,駕駛本身,違規紀錄已經集滿十次,超速9違停1。顯然沒有記取違規的處罰教訓,這一次不只是違規,還釀成大禍。

圖/TVBS

 
遊覽車2012年12月出廠,上次檢驗2023年10月18日檢驗結果正常,下次定檢日為明年3月7日,看來車輛狀況正常。

車籍資料屬於台北市區監理所、所屬的健全通運有限公司全面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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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三號#雲林斗六路段#死亡車禍#遊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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