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一名69歲林姓婦女,自2007年至2018年期間,利用親友充當人頭掩飾房屋出租收入,欠稅與罰鍰共計新台幣714萬餘元拖欠不繳。昨(19)日執行署人員拘提林婦到案,林婦辯稱沒錢,拒絕提出清償方案,檢方聲請管收獲准。但要是林婦持續拒絕清償,管收半年並以714餘萬攤下來算,等同於關1天賺近3.9萬,可謂是真正意義上的「爽監」。
據悉,這名新北林婦目前名下沒有任何存款及不動產,但國稅局查出,林婦利用子女、親友之名義購屋出租,來掩飾個人收入,自2007至2018年間,所欠之綜合所得稅、奢侈稅,再加上罰款共計7百多萬,國稅局已在2014年時將林婦相關欠稅案移送新北分署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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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分署發現,林婦名下有間尚未過戶房產,拍賣後扣除高額抵押權、實收14萬餘元,尚有714萬餘元等候追討。2019年時,林婦曾到分署協商稱,當時每月收租逾100萬元,但房貸、裝潢等費用等支出,沒有餘錢償還。後調閱相關判決又查出,林婦在2014年中旬利用人頭賣屋,曾有237萬餘元匯入她帳戶,但很快被提領;新北分署通知到案,林婦卻屢傳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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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管收為期3個月,可聲請延長1次,林婦若仍拒絕償還欠稅及罰鍰,最快也能在管收半年後重獲自由身;而以目前所欠之714萬餘元來攤算,伙食、水電半年共計1萬3元,住半年等同於每關1天就爽賺3.9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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