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有機車騎士,被警方認為沒有依規定待轉,開出罰單,但實際上,現場早就在六月拆除待轉標誌,對此,轄區警方回應,對向車道有待轉標誌,員警誤判這一側也有規定兩段式左轉,才會開出罰單,將會加強教育訓練。
一開始還沒發現自己就是警察要找的人,直到被攔停後對方說他違規轉彎,但騎士想不透,不是已經取消待轉一段時間了嗎?
當事人郭先生:「警察下來就跟我說,你不知道剛剛那邊要待轉嗎?我說那邊待轉不是拆掉了嗎?他說喔沒有欸那邊還是要待轉喔,我就是有先打電話去問,他的意思要我自己上台北通去申訴。」
實際回到現場,在忠孝東路左轉東新街的路口,抬頭一看可以看到待轉標誌,已經被拆下來了,但地面上的標線目前都還沒更新,因此有不少騎士都不知道,已經取消(待轉)。
這個路口過去受到民眾反映不需要待轉,交通局會勘後現場有左轉燈有保護時相燈號,在今年6月30日拆牌取消待轉,不過警方錯開罰單,解釋說當時警車在對向車道看見有待轉標誌,才誤判對面騎士也必須待轉,這樣的說法民眾能接受嗎?
當事人郭先生:「畢竟拆待轉牌,應該要有很多的協商跟開會,應該拆完後當地警察也應該都要知道啊,怎麼反而是民眾自己要去蒐證。」
警方坦承舉發行為有疏失,已經函請交裁所撤銷罰單,未來將加強教育訓練,這回沒搞清楚狀況就開出烏龍罰單,也難怪被騎士指控擾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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