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三號北向390公里處,昨(7)日晚間9時許,一名74歲李姓阿嬤駕駛小客車,因晚上燈光不清楚看錯標示,竟從九如交流道一路逆向行駛11公里開到屏東交流道,沿路嚇壞不少用路人,國道警察獲報後將其攔下,並開單告發。
警方表示,李女的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6款,在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迴車、倒車、逆向行駛,可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6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
警方呼籲,若不慎逆向誤上國道,應將車輛立即停靠路肩勿再行駛,人員則應到護欄外等安全地點等候,並撥打110報案或1968通報國道相關單位前往協助,以確保自身及其他車輛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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