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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穿拖鞋逛中和賣場 看上名牌球鞋竟試穿走人「罰金可買2雙」

記者 蘇憶歡 報導
發佈時間:2023/10/01 14:23
最後更新時間:2023/10/01 14:23
男子穿拖鞋到賣場偷穿Adidas球鞋,涉犯竊盜罪。(示意圖、非當事人/TVBS資料畫面)
男子穿拖鞋到賣場偷穿Adidas球鞋,涉犯竊盜罪。(示意圖、非當事人/TVBS資料畫面)

真的是得不償失!新北市一名潘姓男子先前穿著拖鞋前往中和區某連鎖賣場購物,突然間發現架上一雙黑色Adidas球鞋索性拿下來試穿,沒想到穿上後竟不想脫下來,沒結帳直接離開。當日晚間賣場工作人員盤點時發現球鞋短缺,調閱監視器後鎖定潘姓男子犯案,因而向警方通報,員警依規定受理並將人逮捕移送地檢署偵辦,檢方依法起訴後,經新北地方法院審理,判處潘姓男子罰金3000元,這錢都可以買兩雙球鞋了。

判決書指出,去年9月6日晚間8點多,潘姓男子前往賣場地下一樓購物時,徒手將擺放於架上、售價1200元的黑色Adidas球鞋拿下換穿,並將自己原本穿的拖鞋拿在手上,之後沒結帳就離開。而當時潘姓男子疑似是將球鞋上的磁扣拔除,才會在離開賣場時未觸動警示鈴,但經賣場員工盤點後發現商品短缺,隨即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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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依據監視器畫面後,鎖定潘姓男子涉嫌重大,以車追人將他逮捕,他也坦承犯案,但因已涉犯竊盜罪,警方依法將他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檢方也於調查後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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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方法院審理時,潘姓男子態度尚可,還說自己會前往賣場道歉,但法官事後調查發現,他並未履行承諾。因此審酌以上情事,審理後依竊盜罪判罰潘姓男子3000元,如易服勞役,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一日,另就球鞋部分則是予以沒收,不得、不宜沒收時,追徵其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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