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63歲的蔡姓男子,被控在大安森林公園攻擊孕婦,警方帶回留置時,他卻因為顱內出血昏迷,送醫不治,目擊者出面指控,當時在公園內,就看到員警2度用腳踹這名男子,第一時間,警方否認「執法過當」,但過了1天態度大轉變,坦承疏失,表示當時抬老翁回警局的一名吳姓員警,因為不滿被怒罵三字經,對老翁做出「不當舉動」,最後將他依「重傷害罪」法辦。
大安分局副分局長賴正寬:「對這位蔡先生,有不當的舉動。」
坦承執法過當,但對於員警是做出什麼樣的「不當動作」?警方避重就輕。賴正寬:「所謂不當舉動,我想劉先生已經對我們媒體跟民眾已經做了說明。」
軍事雜誌總編輯劉文孝:「這樣…這樣踢就夠了…,有一個警察忽然間腳就抬起來,就從他頭上踢了2、3腳。」
目擊者劉先生的描述,警方同意,表示員警當時是因為「又急又累」,加上受不了老翁的言語刺激,才會情緒失控。老翁家屬:「所有的…,真的沒有辦法講下去,從第1天發展到現在,每1天警察的說法全部都在變。」
話說到哽咽,淚水不停在眼眶中打轉,不敢相信63歲的爸爸原本開心出門買酒,到公園慶祝農曆生日,再見面竟是天人永隔。
警方表示,坦承踹老翁的吳姓員警,年約40多歲,從警20年,在瑞安派出所服務1年多,因為做出「不當動作」,如今被依「重傷害罪」函送法辦。
TVBS記者吳奕慧:「目擊者第一次看到的地點,是在樹林裡頭,4個警察圍著蔡姓男子踹,接著把人直接抬到公園入口,把人給放在地上,因為他們有點累,在喘氣,去又補了3腳。」
要上警車前,又來了2名員警協助,一共6個人把男子逮捕,回警局後,這4人還帶他到偵訊室,家屬質疑蔡姓男子在裡面曾摔到地上,躺了好久,最後才被發現昏迷送醫,會不會因此對頭部造成2度傷害,分局卻只公布3分鐘畫面,足以還原真相嗎?
平日公園內就有不少人,當天是假日,人潮更多,警方表示下午4點多,蔡姓男子喝醉了,做勢拿著瓶子丟孕婦,孕婦家人見狀,才會衝上前制止扭打,還有1名民眾也加入協助,是否過程中用力過大,重傷老翁頭部?
公園內沒有監視器,過程難以還原,29日下午,檢方傳喚員警和目擊者到案說明,比對所有說法拼湊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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