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一名機車騎士目擊,前方一位年長阿伯,機車後方綁著一輛小拖車,整輛拖車竟然飛了起來,並在空中旋轉,散落了各種零件,差點對其他用路者造成危險。警方發現這阿伯不僅違反了機車載物品的規定,還擋住了車牌,將面臨5400元罰款。
根據法律規定,機車載運附屬品時,不得將車牌遮擋,載運物品的部分不得突出後輪軸50公分以上,但這輛拖車的體積龐大,不僅超出了後輪軸的限制,還擋住了車牌,導致阿伯面臨高達5400元的罰款。
覺民路派出所所長李邦豪表示:「附屬品的話,不能去把車牌遮住,如果遮到車牌的話,致不能辨認的話,還是會有違規的嫌疑。」
民眾提到,有些人在機車後方載運資源回收的塑膠袋、空罐和空桶等物品,這可能會使他們行駛速度變慢,或者採取避讓措施,以確保安全。一些機車族則擔心,斜掛在機車側邊的大鋁梯,或是把東西堆得高於人,載物品違規最高罰款可達600元,萬一造成車禍,還可能面臨過失傷害罪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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