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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推警嗆聲 議會上辯「不小心碰到」

記者 魏嘉良 雲林 報導
發佈時間:2012/06/26 18:46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今年3月,雲林縣議員林朝寶,在一間連鎖咖啡店內抽菸,還動手推員警,並且聲稱要把員警調職,態度非常囂張,檢方將他依妨礙公務函送;雖然林朝寶事後曾鞠躬道歉,但法官判決緩刑3年、禠奪公權3年,林朝寶不服,上午在議會辯稱,他只是不小心碰到員警。

林朝寶仗著議員身分嗆聲,還動手推員警,事發後隔天,出面道歉。議員林朝寶(2012.03.20):「真的,跟所有大眾說抱歉,對不起。」

90度彎腰鞠躬,向大眾致歉,似乎充滿悔意,不過就在一審判決出爐的時候,整個人態度180度轉變。林朝寶:「那10萬元的公益基金,跟頭版的道歉啟示,那個都是協商的結果,沒有想到在後面又加個禠奪公權3年。」

林朝寶不服判決,上午在議會台上為自己的行為辯解。林朝寶:「那個男巡佐剛好在我旁邊,所以不小心『碰到他』,那位女警就很勇敢,就跑過來要挺這位男巡佐,我想說妳這麼『勇敢』,當然這是我不對的地方,稍微『小力的推到她』,她剛好就在門邊,被門『稍微擦到』。」

林朝寶澄清並非動手推員警,他在議會上主動還原現場,卻講得非常含蓄,監視器清楚拍下,林朝寶明明用力推對方肩膀,把員警逼到牆角,也推倒女警,導致對方撞到門柱受傷,還恐嚇要將員警調職,林朝寶卻說,一切都是因為在氣頭上。

林朝寶:「他(員警)一進來的時候,跟我說裡面不能抽菸,出去,然後我就站起來跟他講說,『你知道我是誰嗎?如果我願意被罰,有什麼關係』。」

林朝寶囂張的態度,讓法官認為他嚴重損及公權力威信,惡性重大,不適合擔任議員,判處1年徒刑緩刑3年,並禠奪公權3年,如今案件即將進入二審,林朝寶利用議會為自己澄清,但如果判決定讞,林朝寶議員資格不但不保,連下屆議員也無法參選。

#議員#林朝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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