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仲丘案情的真相還沒查完,軍方就已傳出打算比照江國慶案,賠償洪家1億元,讓各界抨擊國防部又要納稅人買單。不過曾為江國慶辯護的律師指出,由於江國慶案適用的是冤獄賠償法,但洪仲丘案適用的是國賠法,可以拿到的賠償金較少,破億的機率相當低。
軍方賠償洪仲丘家屬,傳出打算比照江國慶案,國賠金額上看1億元,洪仲丘的姊姊洪慈庸反批國防部,真相尚未出爐,就想用錢息事寧人,國賠應由加害者賠償,而非納稅人買單。洪仲丘姊姊洪慈庸:「當然是涉案的人來賠才公平,因為其實國賠,也是拿我們納稅人的錢來賠,今天造成這些錯誤的,並不是我們這些納稅人。」
洪家人不想讓納稅人買單,但根據現行法規,恐怕難以如願,因為洪仲丘案中的被告,若判決有罪定讞,將可依照現行法令,也就是因公務員故意或過失,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由國家負責損害賠償,如果洪家人直接向加害人,提出民事賠償,對方可提出抗辯。
最後還是必須回歸國賠法,由國防部出面賠償洪家,再轉向加害人求償,因此法律專家認為,國防部應立即對涉案軍士官,提請財產假扣押,防止脫產。
江國慶案辯護律師黃達元:「如果說軍方這個階段,認為有這個國賠問題的時候,其實他第一個動作,應該做的是,進行相關的假扣押,不然的話你今天馬上說要賠償,那這些相關可能涉案的人,他馬上可以去做一些脫產的動作。」
外界把洪仲丘案的國賠,與先前的江國慶案相提並論,但兩者適用的賠償法條,大大不同,因為江國慶在被槍決後才發現,當時是因刑求逼供,導致江國慶冤獄枉死,所以適用冤獄賠償法,洪仲丘則是因軍中操練不當致死,適用國賠法,然而國賠金額,相對較低,雖然外界傳言,軍方打算賠償洪家1億元,但看在律師眼裡,可能性相當低。
黃達元:「(國賠金額)我想是跟這個所謂的1億有很大的落差,因為現在一般民事法院在裁判類似的情形,今天即使是一個殺人犯,他(犯)殺人罪了,那他必須對家屬的賠償,大不了可能都,應該很少超過2千萬。」
民國100年,軍事法院判國防部,需賠償江國慶家屬1億零318萬5千元,按照冤獄賠償金計算,是從羈押江國慶開始算起,每天賠償5000元,1年賠180萬,再以民國85年,當年的國人平均餘命,換算江國慶的餘命還有54年,累計冤賠金超過1億,反觀國賠金,是先算出洪仲丘,扶養父母的義務剩幾年,再加上父母及兄弟姊妹的精神損害賠償後,所得出的結果,民間司改會指出,之前國防部求償不積極,江國慶案的1億元,根本無法向被告討回,洪仲丘案恐怕重蹈覆轍,最後的國賠,就怕還是由納稅人買單。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我們看到官方可能在鋒頭上的時候,他們都說願意給大家一個交代,初步交代之後,那他就會說要賠錢,賠錢之後,他就會告訴大家說,我們不會讓大家買單,但是案子就會丟在那邊。
民間司改會更擔心,洪仲丘案中的被告,多半具有軍人身分,在官官相護的心態下,軍方要成功向被告求償,並不容易。林峯正:「洪仲丘案的這個案子,裡面相關的行為人,或者應該負責任的人他們都在位,如果是在位的話,那我想第一個,他有感情上的因素,第二個,他們有權力之間互相的牽扯(難求償)。」
軍方傳出可能國賠上億元,但洪家並不領情,畢竟釐清案情,讓真相大白,才能給家屬一個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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