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警察誣陷,坐了52天冤獄!嘉義一名黃姓男子,去年2月遭人指控販毒,收到傳票後出面說明,儘管否認再三,檢方仍聲押獲准,但最後法院因為查無事證,獲判無罪,嘉義地院撥了26萬元補償金給黃姓男子,但他不滿的是,法院的公告,刊登在不知名的報紙,讓他的清白找不回來。
被毀掉的名譽,要平反沒那麼容易,特別是法院公告,刊登在這份報紙。坐冤獄男子黃順忠:「所登的報紙,是這種地方報紙,也不知道能去哪裡買!」
一整疊厚厚的資料,黃姓男子說去年2月,突然收到傳票,因為有人指控他販毒,出面說明後,被檢方以涉嫌重大而聲押獲准,但黃姓男子說,根本就是遭到警方誣陷。坐冤獄男子黃順忠:「我沒有任何嫌疑,又不是說我有嫌疑、有販毒,我是沒有任何嫌疑。」
嘉義地方法院法官王慧娟:「員警在偵辦本案的時候,及證人等他們指出的情節,都有重大的瑕疵。」
坐了52天的冤獄,嘉義地院撥了26萬元補償金給黃姓男子,但對他來說,難以挽回的是自己的清白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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