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凌晨2點多,宜蘭市中山路三段與幸福路路口,一名巡邏員警疑似看到林姓駕駛的左車頭燈沒亮,要求停靠路邊檢查,林姓駕駛覺得沒問題不想下車配合,卻被員警直接打開車門盤查,氣得要求寫異議單申訴,雙方發生爭執。
林姓駕駛vs.員警:「你這樣太扯囉,什麼叫我太扯了,你這樣開人家車門,你這樣對嗎,你這樣是犯法喔,什麼犯法,犯什麼法,我可以配合,但是你是不是要讓我講完,講啊。」
林姓駕駛不滿被員警隨意開車門,對臨檢流程產生質疑,要求填寫異議單。
林姓駕駛vs.員警:「你無故盤查我可以拿異議單啊,我對這件事情覺得不公啊,那我我現在跟你講,就是因為那個燈的關係啊。」
這起糾紛就發生在宜蘭市16日凌晨2點多,中山路三段與幸福路路口,林姓駕駛和朋友唱完KTV準備開車回家,巡邏的員警發現,他的左車頭燈疑似單邊沒亮,要求停靠路邊檢查,林姓駕駛看到自己的車頭燈明明有亮,不想下車配合,卻遭到員警直接開車門查驗身分,才會提出填寫異議單申訴。
宜蘭分局一組組長陳世宏:「有關於民眾聲明異議部分,因為警員未攜帶聲明異議紀錄單部分,將依規定檢討改進。」
這張「警察行使職權民眾異議紀錄表」,就是林姓駕駛口中的「異議單」,其實民眾被攔查的當下,只要覺得不合理,都可以向員警索取異議單,記錄盤查的時間地點,以及員警身分等細節,事後再提起行政訴訟,維護自己的權益。
異議單是員警巡邏的基本配備,遇上民眾質疑,卻拿不出來,員警後來也回派出所拿異議單補給林姓駕駛,結束這場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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