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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北出事了!騎車闖國道逆向狂飆10公里被撞 老翁命大僅骨折

記者 曾健銘 / 攝影 陳冠宇 報導
發佈時間:2023/08/14 09:32
最後更新時間:2023/08/14 09:32
老翁誤闖國道還逆向行駛在內側車道。(圖/TVBS)
老翁誤闖國道還逆向行駛在內側車道。(圖/TVBS)

桃園市81歲黎姓老翁,今(14)日清晨獨自騎機車出門,卻因不熟悉路況誤闖國道1號交流道後,一路從桃園路段逆向行駛在內側車道,狂飆約10公里後才在林口路段時不慎遭1輛小轎車擦撞倒地,國道警方與警消到場後,發現老翁命大僅有右手骨折及擦挫傷,意識清楚,送醫治療後並無生命危險。

老翁逆向上國道被撞倒後,警消到場搶救。(圖/翻攝國道即時影像)

 
據了解,家住桃園市區的黎翁,今日清晨5時許獨自騎機車出門,但疑似天色昏暗加上不熟路況,誤闖桃園交流道後,從國道1號約50公里處一路逆向北上,而且還行駛在內側車道與護欄之間,險象環生。
 
國道警察局接獲交控中心轉報後,立即出動巡邏車展開攔截,不料,老翁逆行約10公里抵達林口路段時,不慎遭另輛小轎車擦撞後倒地不起,警消趕赴現場搶救,發現黎翁僅有右手骨折、氣胸及輕微擦挫傷,送往林口長庚醫院救治後已無生命危險。

老翁誤闖國道且逆向行駛,慘遭撞倒在地。(圖/TVBS)

國道警察局表示,事後經檢測老翁與肇事駕駛皆無酒駕,初步研判應是老翁不熟路況、逆向誤闖國道才釀禍,根據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施行,新增第43條1項6款規定,在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迴車、倒車、逆向行駛等行為,納入第43條危險駕駛處罰;提高罰鍰上限由新台幣2萬4000元提高至3萬6000元。並吊扣牌照6個月。後續將會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另也會依公共危險罪嫌將老翁移送法辦。
 
 
國道警方呼籲,民眾如不慎逆向誤上國道,應減速慢慢往外側車道移動後停靠,點亮大燈不要熄火,下車後找尋安全場所,利用高速公路「1968App警政報案」直接向該路段公路警察大隊報案爭取時效,等待警方到場協助,切忌繼續行駛,以免造成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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