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子在國道上故障,駕駛人找來拖車業者,過去往往會連人帶車,跟著拖車一起下國道,這樣的作法,其實違規,高公局強調,駕駛人應該要另外叫計程車或是請親友來載,而且規定,拖車要確認駕駛人安全離開,才能把車子拖走,陪同等待的時間,還要收「待時費」,1個小時150元。
車子在國道上故障,找拖救車,道路救援,要是駕駛加乘客,超過2人,拖車空位坐不下,今年開始,不能「放水」,留在車上,連人帶車一起拖吊,車主必須叫好計程車或是請親友來載,拖救車要確定車主離開,才能拖車。
等待空檔,也算錢,要收車主「待時費」,1個小時150元計算,不少民眾抱怨未免也太不合理。高公局交管組長呂文玉:「本來拖救車可以,把車子拖離高速公路就好了,(現在)他要在那邊等待,(車主)親友的車或者計程車,來幫他們做轉乘接駁,那這個等待的時間是(拖車業者)額外需要等待的時間。」
高公局強調,車子拖吊時,行進間難免搖晃,基於安全考量,才會要求「不能負載人員」,新規定102年上路,目前只有「國道」適用,至於車主如果是用信用卡免費道路救援服務,要不要收「待時費」,要看信用卡公司怎麼算,保險作法,同時間叫計程車和拖救車,免得找人拖吊,還要多花上一筆「待時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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