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7月31日)在台中市西屯區發生一起消費糾紛,29歲的陳姓男子到一處銀樓買金子,和店家發生消費糾紛,陳男覺得很氣,開著一輛商旅車(Alpha)到該店家理論,因為情緒失控而掏出棍棒,打爆店內的東西,物品摔落在地,一片狼藉,警方趕抵現場後,將陳男帶回派出所,並依法送辦。
警方迅速趕地現場,將陳男逮捕,依涉嫌毀損、恐嚇罪,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另外,其商旅車違停店外,還辯稱「沒有鑰匙」,當場被開單並拖吊移置;因其友人(何男)未參與砸店,僅在一旁勸阻未動手,因此沒有遭送辦。
第六警分局長賈立民表示,警方絕不容許不法行為挑戰公權力,秉持除惡務盡,必將不法分子繩之以法,維護市民安心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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