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朋友活潑好動在所難免,而有團體提出,太多學生被診斷為過動症,質疑醫界過度診斷,因為在高雄一所國小,一個28個人的班級當中,就有12人吃過「利他能」過動症藥物,但這樣的論點,也引起兒童精神醫學界的強烈反彈,兒童心智科醫師表示,除了請老師跟家長填寫量表外,也會經過審慎的臨床判斷,初診時會諮詢最少30分鐘以上,最少看了2到3次的門診以上,才可能確診為過動症。
小朋友一下盯著遊戲區裡滾動的球,沒多久開始狂奔,有些爸媽或老師懷疑孩子是「過動兒」,帶去給醫生檢查,就會拿到這張評鑑量表。家長:「眼睛看來看去、瞄來瞄去,不知道有沒有聽到。」
家長:「像坐不住 40分鐘對他們就很長,然後再來就是專注力(缺乏)。」
家長一看,怎麼覺得列出的症狀,小孩就「中」了好幾個,高雄有國小,一班28人,就有12個學生服用過「利他能」過動症藥物,讓部分團體詬病,9題的過動症量表,超過6項就可能是過動症,會不會太輕率,其中像是做作業時,常粗心、無法專注細節,或是逃避要持續動腦的工作,像是學校作業,弄丟東西,像是鉛筆、書本,還有忘東忘西。
台安小兒心智科醫師黃國洋:「有時候我們也會請家長,稍微耐著性子一點,因為這個東西真的不是說一次,問一問,量表發一發就去診斷的東西,所有的從事精神醫療,和心理衛生的人都知道,其實聆聽是最困難的。」
兒童心智科醫生強調,量表只是「篩檢工具」,不是「診斷依據」,若是初診病患,至少會有30分鐘以上的諮詢,起碼要2到3次門診,評估時間不能過短,而有學校每學期會發「適應力欠佳表」給老師,當老師「自行評估」學生有徵狀,會通報輔導處,再請家長溝通,或是進行小團體注意力訓練。
根據統計,3到18歲,有2.5%確診為過動症,其中60%才有服用利他能,醫生表示絕不是「紙上談兵」,憑量表斷「動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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