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男神耀樂日前控訴藝人炎亞綸,在與他未成年的交往期間,涉嫌拍攝私密影片及違反意願發生性行為,上個月耀樂提告,今(3)日士林地檢署指揮台北市婦幼警察隊搜索住居所、工作室等3處,扣得手機等物,後續炎亞綸自行到地檢署複訊。直到晚間接近9點,檢察官訊問完畢,因為炎亞綸涉犯兒少性剝削,諭知50萬元交保,而先前就已限制出境出海,經紀人則是在不到半小時內,就帶著一疊鈔票來替炎亞綸辦保。
更多新聞:快訊/檢警搜索住家、公司扣了「這些」 炎亞綸抵士林地檢署複訊
因拍攝未成年性愛影片已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士林地檢署主動簽分「他」字案偵辦,先是約談耀樂到案說明,並於今(3)日一早持搜索票到炎亞綸的住處,將他接回警局應訊。同日下午,檢警又帶著炎亞綸前往住處、公司等三處地點搜索,查扣1支手機、1個手機包裝盒,並在晚間7點多,讓炎亞綸自行到地檢署接受複訊。
更多新聞:影音/炎亞綸遭婦幼隊約談3hrs 步出警局駁「不只1案」:不要亂猜測
歷經一整天訊問、搜索,於今日晚間接近9點結束,檢察官諭知炎亞綸50萬元交保,而早在6月26日他就已經被限制出境出海。而經紀人也在接到消息後,不到半小時就拿出籌備好的50萬鈔票,到法警室替他辦保,準備將炎亞綸帶離地檢署。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TVBS》提醒您:
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
◤Blueseeds永續生活◢